新疆财政三项措施加强投资评审精细化管理
来源- | 作者- | 发布时间-2015-3-13 18:26:44
新疆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切实加强投资评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,使评审范围不断扩大,节约了政府投资,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
一是规范建设资金支出。坚持“凡是未经评审的政府投资项目,政府一律不安排建设资金;未经阶段性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,一律不拨付工程进度价款和竣工结算价款”,把政府投资评审作为建设资金管理链条中的重要一环,要求每一笔建设资金支出必须通过政府投资评审关。
二是健全投资评审制度。推行项目源头控制、项目负责人制和二级复核制等精细化评审制度,从源头上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。严格规范项目变更程序,凡因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和政府投资的,必须按照要求完善变更手续后,方可实施变更行为。同时变更内容必须经监理现场核实,确保未超出申报内容并备案后方可实施进一步施工。
三是创新投资评审手段。积极利用社会力量,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,聘用评审中介机构参与工程项目评审,同时做好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审核,通过现场抽查复核的方式,对评审数据进行验证,以保证中介机构数据的真实有效。
2014年,按照“客观、公正、科学、廉洁”的原则,投资评审中心共计评审各类项目129个,评审金额9.63亿元,审减不合理支出1.28亿元,平均审减率13%。其中概、预算评审12个,建设单位送审1.18亿元,审减不合理概、预算840万元;结算评审117个,建设单位送审8.45亿元,审减不合理支出1.2亿万元,节支效果明显。